遇到信息不完整的月嫂,家中被盗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9-17 09:35:01 点击次数:7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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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王某妻子生下二胎需请月嫂照料,于是找到家政服务公司。由于急需人手,公司便把刚刚录用,且未作任何实质审查的邓某派去照料王某妻子。不料,就在刚到王某家当天下午,邓某偷盗了王某2万元现金后下落不明。由于公司不能提供月嫂的任何真实信息,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进行深入侦查,案件一直悬而未决。王某无奈只好要求公司赔偿,而公司却表示:谁偷的钱,谁负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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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先行垫付。一方面,家政服务合同签订后,公司即有义务向王某派遣身份真实、身体健康、技能良好的月嫂,以保证月嫂在从事服务过程中能够保障王某全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公司未作任何实质性审查,使得公安机关难于及时破案,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违约,应当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而王某的损失正是由于邓某在执行公司派遣工作中所致,故公司只能先行垫付王某损失,再向邓某追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