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在工作期间导致婴儿受伤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9-19 10:08:54 点击次数:7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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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9日,钟某夫妇到家政服务公司聘了一名特级月嫂照料刚出生不久的小女儿。不料,仅过了5天,便发现婴儿满嘴血泡,头上还裂了一道口子。原来,月嫂只不过是新手,连基本护理常识也掌握不太全,根本谈不上“特级”,甚至冲好奶粉,尚属高温便往婴儿嘴里灌,慌乱之中又让婴儿头部撞上旁边的家具。不但使婴儿受苦,也让钟某花费了近4000元医疗费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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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公司赔偿并更换月嫂。掌握新生儿的喂养、呵护、洗澡、脐带护理、测体温、换尿布等基本护理常识,是作为月嫂的基本职责,也是其能够上岗的基本前提。但家政服务公司却将基本护理知识也没掌握好的月嫂定为“高级月嫂”。公司显然是对该月嫂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的损害应当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客观上,该月嫂也因业务不熟确已导致婴儿受害、钟某遭受精神和财产损失,即家政服务公司具有过错。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p>